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4月1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4月2日至4月3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黔南州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见《黔南州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百分制折算)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黔南州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四、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可参考《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https://www.gzzzb.gov.cn)。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录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如因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审核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各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录公告》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提供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证明、证件和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信息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报考定向职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和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证明材料;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或以下材料:
1.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2.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需所服务县(市)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4. “到村任职”“一村一大”服务人员提供省引导办颁发的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