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下半年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8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县下半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四)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不含委培生)。
2.定向贵州省户籍、安顺市户籍、镇宁自治县户籍(不含黄果树旅游区)毕业生的招聘岗位,需提供截止2021年9月22日前相对应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镇宁自治县(不含黄果树旅游区)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限在本县担任满1届(2018年12月28日前任职的需连续3年任职,2018年12月28日后任职的需连续5年任职)以上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按截至2021年9月22日止计算,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不限专业;资格复审时,须持本县乡(镇)党委出具当选及任职期满1届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持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招聘对象报考岗位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专业类别)。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9月2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21年9月22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
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点击进入:2021年下半年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9.22-9.24)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专业审核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专业不一致且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县招聘办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9月24日17:00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9月24日17:00至9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的责任。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到县招聘办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报市招聘办审核,由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 22日9:00至9月26日17:00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