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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招聘辅警30人

2021-03-10  |  来源: 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导读】2021年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招聘辅警3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事业单位考试560732598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30名,服务于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五大队,具体工作岗位及条件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公安辅警工作一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身高要求:男168cm及以上、女158cm及以上。

8.具有胜任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9.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和工作年限。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某专业在教育部任何版本专业目录中属于专业要求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的,均予认可。报考人员较高学历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可以较低学历所学专业符合职位条件报考。

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www.gzzzb.gov.cn/cmsFront/contentFront/105000/11251035/1614073401931002.htm)。

2)涉及工作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1年3月31日计算。

11.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未经原用人单位同意,异常离职的,原则上不得再招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身体任何位置有纹身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资格条件材料等可在资格复审环节书面承诺并于2021年9月1日前提供;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简章。简章发布时间:从2021年3月10日到2021年3月2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09:00至2021年3月28日17:00

报名网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每人仅限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如实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对符合招聘职位备注中要求的其余事项,须在报名表中进行说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刻意隐瞒、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后果由报考人自己承担;

5)报考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出现任何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任何考试。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畅通,如因考生电话长时间关机或停机、无法接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缴费

本次招聘工作收取100元报名费,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者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1日上午9:00至2021年4月2日下午18:00。

五、考试

(一)笔试(30%)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3日9:00-11:00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2021年4月3日14:30-16: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面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考试科目及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总分值100分)。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

4.报考01、07岗位人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01、07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总成绩10%;01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为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计算机知识等内容,07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为摩托车驾驶技能。

5.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能测试(30%)

1.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8:00开始

2.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体能测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测试对象:参加笔试的所有人员;

4测试内容共三项:

第一项:立定跳远(分值100分)(此项测试机会为两次,取最高成绩)

第二项:4×10米往返跑(分值100分)(此项测试机会为两次,取最高成绩)

第三项: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分值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三项体能测试总成绩÷3。记分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年龄分组与考生身份证出生日期为依据,按照2021年3月21日为年龄分组截止日期;

5.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立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1.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通过“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不设开考比例职位除外)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总和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参加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份。

(2)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1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并书面承诺在2021年9月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5.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复审合格与否意见;

6.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7.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40%)

1.面试人员、时间、地点,通过“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面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考生,视作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3.面试对象: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5.若出现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低于3:1比例的,最低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总分10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笔试成绩上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荣获市级公安机关个人嘉奖的,加1分;荣获省级公安机关个人嘉奖的,加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加2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的,加5分;

2.个人获得表彰或奖项(含相应层级比赛活动)的,获得市级政府奖项或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政府奖项或表彰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或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5分;

3.从事公安工作每满一年的,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4.属重复加分的,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报名时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遵南大道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B303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查,经招聘领导小组复核,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六)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加分)×(30%)+体能×(30%)+面试×(40%)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体检

1.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通知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4.体检时间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交通警察五大队合同制警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有违纪违规、规定时间内材料不能交齐的、提供虚假信息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考察政审对象中,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及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一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二)工资待遇:

1.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工资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16号)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各按基本工资的6%缴纳,上级有新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工资待遇;

十、纪律监督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为认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

1、从境外、省外高中风险地区返绥的参考人员,需提供返播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考试;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播参考人员,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2、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3、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处理。

5、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6、报名成功后,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1-27722915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五大队

(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监督电话:0851-27309045、0851-27309046

附件:

1.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3.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

4.诚信报考承诺书

原标题: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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