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11名男性、1名女性)。本次招录的12名警务辅助人员均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六盘水市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癫痫病病史等;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者可放宽年龄招录;
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7、身高1.68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1.58米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凉都大道98号附2号红桥公安分局大楼四楼政工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和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并填写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时间待定(电话通知)。
(3)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4)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生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由红桥公安分局组织实施,由参聘本人到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三无证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职责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列入公安编制序列,没有执法权,需在公安民警领导下,担任辅助性工作。
被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聘用手续。
新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并通过考核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月工资制。工资18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项保险金),试用期1400元;年终绩效考核奖以高新区工管委考评为准,一般为12000元,前两个季度按季度考核发放,每季度3000元左右,后两个季度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红桥分局按规定购买社保。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红桥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报名电话:0858-6664203。
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