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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方案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成立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是全县120急救中心、市级危重孕产妇与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国胸痛中心,全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是贵州省人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单位,是全国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全国首批重点扶持500家县级医院之一。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2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25名,其中:临床医生10名,护理人员15名。
四、基本条件和招聘对象
1.热爱医疗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敬业勤奋、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7月25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3.护理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毕业证和护士执业证(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护理、护理学专业人员。
4.临床医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学专业,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医院组织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前需在松桃网(www.stw.gov.cn)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打印,送报名现场审核,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空表)。考生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护士执业证(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考试方式及要求(临床医生免笔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准考证发放时间(不另行通知): 2019年8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3、准考证发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八、考试程序及考试内容
1.考试程序:护理人员按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2:1进入面试,最后以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取前15名;临床医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0名。
2.笔试:主要考试内容为《基础护理学》(第六版)的知识,分值为100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4.加分: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的助理护士及导诊在综合成绩中加5分。
九、体检
护理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的前15名确定;临床医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前10名确定。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若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需提供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松桃网(www.stw.gov.cn)上发布,后续所有信息均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stxrmyy.org)、官方微信公众号(stxrmyy)上发布。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医生薪酬待遇
1.引进并签定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具有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并有学科带头人能力的,医院可奖励安家补助费40-70万元,实行逐年发放方式,第一年20%、第二年20%、第三年20%、第五年25%、第七年15%的比例,医院提供过渡性住房住3年(在未能提供过渡性前每年补助房租费2万元,3年内自有房后过渡性住房或补助取消)。
2.签定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硕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单位奖励安家补助费10-20万元,按每年20%的比例,五年发放完。提供3年过渡性住房或补助3年房租费(1.5万元/年),3年内自有房后过渡性住房或补助取消)。
3.签定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规范化培训毕业医师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医院补助安家费8万元,分三年等额支付。
4.签定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属于我院急需紧缺专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医院补助安家费10-20万元,按每年20%的比例,五年付清。
5.享受医院同级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其他
1.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的或者考生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顺延递补。
2.本次招聘考试均不指定教材及组织(委托)培训。
3.本《方案》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招聘咨询电话(报名期间现场咨询,不接受本机电话咨询):0856—2839700(组织人事科)
附件::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