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石阡县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引进医务人员简章。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5月30日,共3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创建工作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20年面向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和社会公开引进医务人员33名,为确保此次公开引进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引进医务人员工作成立石阡县中医医院2020年面向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和社会公开引进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引进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引进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医务人员33名,具体引进职位见《石阡县中医医院2020年面向高等医学院校和社会公开引进医务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公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引进条件及引进职位所列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引进对象、学历及专业详见《职位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报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6.经“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引进信息。本次引进方案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石阡县中医医院网(http://www.sqxzyyy.cn)”和石阡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石阡中医”上进行公开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5月30日,共3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并排队保持间距),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点:石阡县中医医院人事科(门诊四楼)
4、相关要求:报名时填写《石阡县中医医院2020年面向高等医学院校和社会公开引进医务人员报名信息表》,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同上),持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
5、资格审查: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引进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以石阡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相应职位的,需提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
6、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参考,划定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石阡县中医医院人事科(门诊四楼)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
七、考试
(一)考试由“引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评审方式进行,面试评审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评审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对象:按各引进职位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分数由高到底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或聘用意向协议书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9月1日前考生须提供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原件,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若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在各级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行为的;
(九)其它经“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一、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石阡县中医医院网(http://www.sqxzyyy.cn)”和石阡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石阡中医”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无影响其聘用的,报县卫健局审核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考生须在“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前将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资料交到“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引进人员应与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后生效,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医院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引进人员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试用期、规培期间不作为服务期时间计算),服务期限未满自动离职的,违反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必须缴纳违约金,违约金缴纳标准参照石阡县事业单位人员违约处罚标准执行。
十二、待遇
本次引进医务人员待遇参照石阡县中医医院编制外招聘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十三、引进纪律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引进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职位不足,由本工作领导小组列入本年度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时间:10月16日报名,10月23日发放准考证,10月24日考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石阡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相应职位的,如该引进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职位数的,将该剩余职位列入本次同类专业非建档立卡户引进。
(三)未尽事宜由“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实施方案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7942668(石阡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6-7623829(石阡县卫健局监察室)
15688092265(石阡县中医医院监察室)
附件:
1.石阡县中医医院2020年面向高等医学院校和社会公开引进医务人员职位一览表
2.石阡县中医医院2020年面向高等医学院校和社会公开引进医务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1:
石阡县中医医院2020年面向高等医学院校和社会公开引进医务人员职位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岗位 |
职位代码 |
引进人数 |
学 历 |
专 业 |
备 注 |
1 |
临床 |
临床医生 |
01 |
24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 |
|
02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 |
石阡县户籍建档立卡户(该引进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将该岗位剩余职位列入本次同类专业非建档立卡户引进) |
|||
麻醉医生 |
03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
麻醉学 |
|||
2 |
医技 |
影像类 |
04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
3 |
检验类 |
05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
合计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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