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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备案编制人员94人

2023-04-26  |  来源: 长顺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工作,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中共长顺县委办公室 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党办发﹝2018﹞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9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备案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94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报考村医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村医”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生”的岗位,限截止到2023年5月3日在长顺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报考;

6.定向招聘“长顺户籍(生源)”的岗位,限截止到2023年5月3日户籍在长顺县或原为长顺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内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报考;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3年5月,“长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10日17:00进入智考中国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62(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专业等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在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模版详见附件2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报名信息表暨加分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具体填写以报名系统为准),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11日17:00。

1.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510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3年510日17:00至51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备案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54日9:00至5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费(缴费快捷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备案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适合岗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17:00。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备案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三)加分(加分政策: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加分。注:岗位一览表中“其他报考条件”将具备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必备报考条件的岗位,则该岗位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加分)

1.报考县级医院岗位加分

(1)临床岗(含临床医学、中医类、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加2分、中级职称加3分、高级职称加5分。

(2)检验、康复岗位:取得初级(师)资格证加2分、中级职称加3分、高级职称加5分。

2.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加分

(1)临床岗(含临床医学、中医类专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1分、执业医师资格证加2分、中级职称加3分、高级职称加5分。

(2)检验、影像、药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康复岗:取得初级(士)资格证加1分、初级(师)资格证加2分、中级职称加3分、高级职称加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3.加分审查。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将另行公布(通知发布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sx.gov.cn/,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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