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绥阳县委办公室 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绥阳县公务员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绥阳县事业单位管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绥党办发〔2021〕26号)有关规定,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拟面向绥阳县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2名(其中: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1名(公务员),下属事业单位绥阳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单位管理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务员面向绥阳县县直机关、乡(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绥阳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面向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的年龄应不超过37周岁(1987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6.符合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规定的调配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最低服务年限或本县调入新单位不满2年,外县调入新单位不满3年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在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明文要求的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4年8月19日计算。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5日—1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县信访局四楼办公室);联系人:王世勇;联系电话:0851-28770102;17785267829。
3.报考所需材料
(1)报考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公务员)岗位
①《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3份,报名表需张贴1寸蓝底照片);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考绥阳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事业管理岗)岗位
①《绥阳县事业单位人员县内公开选调申请表》(3份,报名表需张贴1寸蓝底照片);
②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④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由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多于30人(含30人)的,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由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出题,主要测试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参考。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经笔试、面试、考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通知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公示及调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一)严格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县纪委县监委第七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26363235(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28770102(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
附件:1.中共绥阳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