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毕节市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加强毕节市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贵州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政策措施》《毕节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毕节市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征兵初检初考、笔试、面试、体格复查和政治复审、役前教育训练、定兵、公示、签订协议、退役聘用的程序进行。
结合2020年度毕节市征集大学毕业生任务,毕节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190名。各县(区)具体岗位见《毕节市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5.符合毕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男性年龄在18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女性年龄在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7.自愿服从毕节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8.根据国家征兵政策规定,女性青年应为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布的2020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届时本人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男性青年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4日上午12:00。
女性青年报名时间为:网上征兵报名即日起至8月10日下午18:00。
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百里杜鹃管理区、金海湖新区管委会按管辖所在地应征);
(2)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毕节市,但取得毕节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3)在毕节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男性青年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00至7月24日上午12:00(工作时间),女性青年报名时间截至8月10日18:00。
应征大学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具有高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应征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毕节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同步核验征兵报名信息,并告知体检政考时间。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组织拟招聘男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组织应征报名女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00元缴纳专场招聘考试费。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整个过程接受同级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卷面分为1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前,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场设在各县(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8月31日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
8月下旬至9月初,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期间组织体格复查和政治复审。
未参加役前训练或役前训练期间主动放弃入伍的,取消招考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复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考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9月上旬,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审定男兵。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组织女兵体检政治考核后,根据体检、政考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上报“双合格”人员名单,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定女兵。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检查和政治考核、考试、役前训练的定兵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定兵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各县(区)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各县(区)征兵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所报考单位签订《毕节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应征入伍大学生协议书》,参军入伍。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订协议的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退役后,经征集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不影响聘用的由同级人社部门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其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招考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7-822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