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为湄潭县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经湄潭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规定,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20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湄潭县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5日——2005年12月4日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依据,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4日;
6.学历要求:详见《湄潭县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7.专业要求:详见《湄潭县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一级学科)。
(2)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8.除01.02.03.04.05.06.14七个岗位不限户籍外,其余07.08.09.10.11.12.13七个岗位限本县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其中14岗位限退役军人报考;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招聘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hnlsrl.com/index.php)进行报名。在仔细阅读本简章后,按报名步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签署《湄潭县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