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查分情况、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查分情况
10人申请查分,经核查,申请查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与公布成绩相符。
二、笔试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排名情况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情况表》。
三、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金沙县第四小学(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街县人社局对面)。
(二)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招聘简章》“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规定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已在《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情况表》中标注。
(三)资格复审要求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报名成功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试报名信息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并在每份《考试报名信息表》空白处贴4张本人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金沙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报考定向招聘在金沙县内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注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
5.报考定向招聘金沙县在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以及所在乡镇党组织出具并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任职情况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任职单位、职务、任职年限等事项)。
6.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遗失的,须入伍地武装部或服役部队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须注明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役部队、服役起止时间等情况)。
7.报考定向招聘金沙县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供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安置文件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遗失的,须入伍地武装部或服役部队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须注明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役部队、服役起止时间等情况)。
8.报考限金沙县户籍(生源)岗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首页和本人信息页〉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证明材料)。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请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及时到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避免影响资格复审。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资格复审现场秩序,如有恶意扰乱秩序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相关考试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如对公告内容有什么意见,请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12∶00前向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7252760,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0857-7229441,金沙县纪委监委。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jinsha.gov.cn/zfbm/rlzyhshbzj_5686710/zfxxgk_5686717/fdzdgknr_5686720/jgjj_5686721/202308/t20230814_81757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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