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雍县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6月28日、6月29日笔试成绩公布及核查已结束,现就笔试成绩排名情况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注:《招聘简章》规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50分。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纳雍县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9:00-17:00)。
(二)递补复审时间
各岗位根据资格复审工作开展情况可实时启动递补复审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7—3531064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3.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4.中小学及幼儿园编外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和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师德师风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纳雍县户籍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9.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报考人员,提交《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原则上要求资格复审对象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相关责任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保持通信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四)招聘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读公告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联系招聘单位或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