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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97人简章

根据《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星组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选聘工作简章。

一、公开选聘的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97名。选聘岗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学历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1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七星关区服务(含在七星关区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下同)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选聘工作简章》及附件中简称“四项目人员”,下同)。尚在服务期内的“四项目人员”,需按要求在2023年7月14日前取得相应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区教育局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在2023年7月14日前取得)。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职):(1)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2)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4)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截止2023年7月14日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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