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同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七星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七)七星关区(含大方县托管乡镇街道)内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7月24日在七星关区(含大方县托管乡镇街道)内累计服务满2年且取得合格证或服务证的相关人员。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生源地或兵源地为七星关区(含大方县托管乡镇街道)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一是指七星关区(含大方县托管乡镇街道)生源在学校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是指在七星关区(含大方县托管乡镇街道)内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九)限七星关区户籍(含大方县托管的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报考是指截止2023年7月24日,考生所在户口为建档立卡脱贫户。
(十)部分岗位限七星关区(含大方县托管乡镇街道)户籍(截至2023年7月24日户籍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或七星关区生源[原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含大方县托管乡镇街道)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区外学习、工作的人员]人员报考。
(十一)定向招聘七星关区(含大方县托管的乡镇街道)任职满三年及以上且在职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报考人员,符合招聘要求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十二)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十三)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3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3年7月24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23年7月24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五)截至2023年7月24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含大方县托管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