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福泉市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现将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及《招聘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请考察对象于2023年5月16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统一提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中心(地址:福泉洒金河畔档案馆3楼,联系人:吴菊让,联系电话:0854—2220826),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必须书面申请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四、其他事项
1、需要提档函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17楼1702室)领取;
2、考察对象要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若电话号码发生变更的应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3、体检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4、因考生未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0854—2215317
联系电话: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0854—2220185
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