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寨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对丹寨县2023年东西部劳务协作项目立项实施的批复》(丹乡振领复〔2023〕38号)文件要求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函﹝2021﹞21号)的规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45名,具体招聘工作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得喜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宋 宇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乡长
成 员:杨 杰 雅灰派出所所长
田海腾 乡党政办负责人
黄 军 乡人社中心负责人
徐奉波 雅灰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主任
陈加永 翁帮村党支部书记
石开初 送陇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
梁仁才 叮咚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
石昌国 羊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
王德彬 上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
杨秀平 杀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
张应兴 杀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
潘成忠 夺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人社中心,由宋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军同志负责招聘具体办公。
二、招聘对象
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脱贫劳动力;
2、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3、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4、持《残疾证》的劳动力;
5、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
6、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等因素,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残疾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新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有条件的地方,在劳动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具有丹寨县户籍的公民,在本辖区内长期居住者优先;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服从村“两委”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业务指导;
6、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四、岗位要求
1、所聘用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一年一签。
2、每月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15天。
3、严格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函﹝2021﹞21号)文件规定。
五、待遇标准
1、岗位工资:岗位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2、社会保险: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函﹝2021﹞21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年100元左右的标准,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经费由地方统筹资金解决。
有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8日带本人身份证、相关人员类别证明等到雅灰乡人社中心报名。咨询请致电:0855-3760003。
雅灰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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