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7名,结合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关岭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关岭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县社工招聘办”)。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7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关岭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安顺市所辖县(区)户籍的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至招考报名简章发布之日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2年且取得合格证书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8.退役军人、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以及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若报考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9.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时间按截至2023年4月25日计算。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2023年9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至2023年4月25日仍在岗的社区工作者。
3.应届毕业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招聘岗位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与所招考的街道办党政班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其街道办下辖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