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招才引智,结合实际,依托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到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一、人才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第十一届人博会引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截止2023年5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开除公职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截止2023年5月31日未按要求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2.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不能报考期限内的;
1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
1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