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20号)要求,为做好本届人博会招聘工作,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本次人博会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正确的理想信念;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养)和能力素质;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保证应聘人才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截至2023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应聘者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