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人博会招聘工作,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专业素质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4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2年4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岗位名称教师11-21岗位明确的专业为具体专业,非学科门类和专业类。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专业须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相应岗位明确的专业相一致。
四、招聘程序
教师1-10岗为高层次人才岗位,具体招聘程序见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教师11-21岗位按以下招聘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招聘方案。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按要求完善简历信息,进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页面相应需求岗位投递简历。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投递简历时须同时提交符合岗位需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职称资料扫描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或其他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以便学院进行专业认定;未取得以上资料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8日
(三)资格初审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对已提交简历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需求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资格初审。国(境)外学历专业由学院相关系部组织3-5名同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二)进行认定,资格初审结果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851-88506037。
(四)线上初评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开展线上初评,并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未超过1:3比例的岗位,不开展线上初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有关线上初评具体情况(含评审岗位、评审时间、评审方式、要求等)于2023年5月12日前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