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用好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招才引智,集聚建设“康养胜地 人文兴义”的人才智慧和力量。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托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数量
全州计划引进575名,其中,州直事业单位267名,县市事业单位308名,引才单位、职位、具体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rc.guizhou.gov.cn/)。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要求的各类人才。学历要求为本科、研究生的,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2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在黔西南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可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rc.guizhou.gov.cn/),查询具体职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8.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3年4月22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