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中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正县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以组织民族文化活动、繁荣民族文化事业为宗旨,收集整理收藏抢救研究及展览展示民族文物、民族图书及音像资料制作,承办民族特色陈列和专题展览,承办与民族文化及商贸相关的培训、展览、展销业务,为民族文化学术交流、民族文化商务活动、民族文化市场提供服务。
(二)贵州民族报社。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正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报道民族新闻和有关信息、促进民族经济发展为宗旨,编发民族宗教理论、法律法规、民族宗教知识及文艺副刊等有关稿件;报道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科教文卫等各项建设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培训新闻队伍,开展新闻理论、新闻史、应用新闻学等方面的研究及相关广告经营。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1名,贵州民族报社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