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省人民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和服务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对入场交易项目进行全过程见证,记录、制止和纠正市场交易主体违反交易场内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研究分析应用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管理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