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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23-03-21  |  来源: 贵州金标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适合科教文卫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2、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3、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6、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7、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8、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 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 个月。

9、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10、内部竞聘上岗程序:

(1)制定竞聘方案

(2)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3)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4)考评

(5)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办理聘任手续

11.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1 )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2)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考试、考察

(5)体检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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