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0名,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遵义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国(境)外毕业的博士除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外,原则上博士、硕士所学专业需一致且毕业于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的高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