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2年3月在北京开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2月17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rssgbyc@nmpa.gov.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国家药监局××职位面试”,邮件正文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17日18时前传真至010-88330956或发送扫描件至rssgbyc@nmpa.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2年2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rssgbyc@nmpa.gov.cn接受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证件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6.个人自述(包括个人特点、报考目的、工作体会、奖惩情况等,不少于1500字)。
7.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2)待业人员提供由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机构)出具的《待业人员情况说明》(见附件5)。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其中证件照、个人自述为电子版),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 报考职位代码 姓名 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 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相关材料原件,另提交1张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及时掌握当地及北京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方式: 010-88330906、88330966(电话)
010-8833095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