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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2-02-15  | 

 

根据公务员遴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2年3月在北京开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2月17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rssgbyc@nmpa.gov.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国家药监局××职位面试”,邮件正文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17日18时前传真至010-88330956或发送扫描件至rssgbyc@nmpa.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2年2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rssgbyc@nmpa.gov.cn接受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证件照。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推荐表。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其他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6.个人自述(包括个人特点、报考目的、工作体会、奖惩情况等,不少于1500字)。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其中证件照、个人自述为电子版),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 报考职位代码 姓名 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 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相关材料原件,另提交1张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及时掌握当地及北京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方式: 010-88330906、88330966(电话)

010-88330956(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XXX确认参加国家药监局XX职位面试.docx

附件3: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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