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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要求和场所安全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0名。现将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行政辅助性岗位、一线警察辅助性岗位、解说及播音人员,根据工作情况随时安排和调整,需值夜班。岗位说明见《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加分
(一)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国家认可的高中、中专(含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 须于2019年8月24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贵州省户籍。
具体学历及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3.年龄:
报考01、02辅警岗位,要求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03、04辅警岗位,要求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无听觉障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神经性、精神性等疾病病史。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美德意识,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治安处罚、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处理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四)加分
1.复员退伍军人服役每满1年笔试加3分。
2.有警务辅警工作经历的人员(警务辅警)工作每满1年笔试加3分。
3.全日制警察院校毕业生在警察院校就读时间每满1年笔试加3分。
4.报考01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笔试加5分。
5.报考02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文、文秘专业毕业生笔试加5分。
6.报考04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播音专业毕业生笔试加10分,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贰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的笔试加10分,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贰级乙等等级证书、校园或电台等相关机构播音证书的笔试加5分。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取其一,不累计,本条加分值最高10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4日至8月29日(6天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
(1)投档。2019年8月24日09:00起至2019年8月29日16:00时止。统一采取网上投档方式,请应聘者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完成投档申请。请提前准备JPEG、GIF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证件照1张,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投档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凡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下列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9月2日早上09:00-下午16: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解放路117号)2楼。
参加复审的考生,须带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相关证明、证件等有效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笔试(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5日上午9:00-2019年9月6日23:59
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禁毒工作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
六、面试(占总成绩的40%)
由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开展,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16∶0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分组开展。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纪检监察人员、复查医生和报名者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报名者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定的县及县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9月24日—9月26日组织实施。
考察和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考察和政审对象系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考察和政审对象系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有政治、经济问题和其他犯罪前科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6、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国有人才派遣机构派遣至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须于9月29日上午10∶00到单位报到,并分配到工作岗位。拒不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录聘资格。
此次招聘岗位须值夜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
1.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月基本工资2500元/月,并配发统一服装,解决工作期间食宿。
2.考核增资:聘用人员在我所工作满1年后的当年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核(以后,每年年底或次年初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工资从考核年度次年1月1日起每月增资50元。
3.年度绩效考核奖: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考核优秀人员(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奖励标准适当上浮,奖励标准由所党委研究决定。
4.值班费:聘用人员每值一个班,按60元标准发放值班费。
5.其他:我所为正式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公积金相关费用,不定期组织聘用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
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