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六盘水公安局招聘辅警1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结合六盘水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1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交通管理勤务辅警12名、文职辅警5名,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六盘水市户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0日至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单侧裸眼视力达到4.8及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癫痫病史等;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三楼政治处办公室(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中路20号,联系电话:8751270)。
(三)报名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能代报。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职位所需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视力证明及《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1份。与其他单位建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考生须提供2020年10月3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名考生需在市公安交管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门卫登记处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当天绿色贵州健康码、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方可进入报名点报名,同时保持安全排队距离。陪同报名人员不得进入交管局办公大楼。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报名、笔试、面试查验身份及面试时,在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户籍、年龄、学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报名时需提供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成功已获得《笔试准考证》的人员,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丢失的一律不予补办。
五、笔试
(一)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二)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该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和总成绩
(一)面试
考生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取消相应的招聘计划数。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相应职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须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