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城区环境整洁化,现需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将三穗建设成为秩序井然有序、环境整洁的文明县城;为增强城市治理的力量,对我局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缺编空员补齐,拟招城市管理协管工作员7名,招满为止。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政军 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刘兴洪 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传安 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欧秀奎 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宗柳 三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杨 勇 三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宗柳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常住人口户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服从岗位调配,执行力强,具备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
4.无犯罪记录(以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为准);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中共党员、退役士兵;
(2)有在公安协勤辅警工作经历或者有从事城市管理经验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及工作表现意见);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会计专业毕业或有从事会计工作一年以上的(女生优先)。
(4)有写作基础、熟练掌握电脑办公、熟悉编辑电子表格、PPT应用处理工作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5)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及以上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6)同时符合以上优先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违纪违规被原服务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面试
1.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及相关学历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蓝底照片2张;
(3)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 5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结束。
3.报名地点: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局会议室(联系电话:0855—4523741)。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统一设在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职位报考: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面试由三穗县城市管理局出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工作由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面试题目为城市管理工作方向。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部署,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审批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故超过2天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按《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待遇执行。
九、辞职辞退(解聘)
被聘用人员须服务满一年方可提出辞职;被聘用人员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违反协勤管理办法,按程序给予辞退(解聘)。
附:报名登记表
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