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46名,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公告信息在“玉屏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须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玉屏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贴上本人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可直接粘贴电子版照片到电子报名表格,彩色打印>),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历证明)。属于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3张。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视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是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队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减招聘计划数或确定是否直接开考,同时在“玉屏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五、考试
本次考试按照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的顺序依次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在“玉屏公安”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以内在“玉屏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笔试结束后,根据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职位参加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2:1比例以内(含2:1)的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单个职位参加体能测评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
(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在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在“玉屏公安”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名单在“玉屏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玉屏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玉屏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等相关信息。
六、体检及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玉屏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及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玉屏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待遇
每月应发工资300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执行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100元政策,最高累计不超过10年。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执行相关勤务期间的津贴按有关标准执行。工资标准根据玉屏侗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24小时内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
咨询电话:0856—3229450(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6—3236628(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