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610756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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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赤水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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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
是 |
标题 |
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
根据工作需要,赤水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心理素质,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或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收容教育的,有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不设现场报名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764)选择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3.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工作人员在48小时内对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5月1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5月15日17:00至5月1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7:00在报名系统上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条件:各职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1比例即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调整情况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6.职位调报: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条件,经调减招聘计划数仍不能开考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征求报考该职位人员意见后,可自愿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愿改报的予以退费。
7.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3日17:00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环节均使用此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8.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必须进行信息复核,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试流程
1.笔试
①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②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地点为准(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考试)
③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④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政治理论、《公安基础知识》《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
⑤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赤水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⑥笔试成绩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①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复审对象。若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最多递补一轮;若该职位人数达不到3:1时,按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复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复审对象。
②审查时间、地点: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③资料审查: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等资料审核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
④身高测量:医务人员、监督人员现场对考生进行身高测量,医务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经测量身高达到标准的,进入下一环节;测量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体能测评
①测评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②测评时间、地点: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体测)
③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④体能测评成绩实行达标制,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达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中有异议、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评结束离开测评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监考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评场地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如有异议考生须当场提出,过后不予受理;体能测评成绩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4.面试
①面试对象: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若该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3:1时,按该职位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但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时间、地点: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
③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④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将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体检
1.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4.体检费用(400元)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征信情况、家庭社会关系及不得报考情形等方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含自愿放弃的)职位出现空缺时,该职位考生不作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确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需进行为期30日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九条、四十条之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赤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管理使用
(一)赤水市公安局对警务辅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赤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使用。
(二)经以上程序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服从赤水市公安局工作岗位调整安排。
(三)被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学历是高中(中专)的,必须在首次合同期(三年)以内提升为大专以上学历,三年内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七、监督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招聘工作期间,各项事宜将通过赤水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及时阅读指定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以及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电话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均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九、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赤水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51-22821915
技术咨询电话:0871-63584824
监督电话:0851-22861578
赤水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附件1: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