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正安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并报经正安县人民政府同意,正安县将组织实施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简章公布的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35名,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正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11月27日及以前毕业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5.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工作调配;
6.符合岗位学历及年龄要求,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身心健康,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年龄要求:01至05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2年11月28日及以后至2005年11月27日及以前出生),06、07、08岗位年龄为18至28周岁(1994年11月28日及以后至2005年11月27日及以前出生),年龄认定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依据;
9.学历及身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聘用后在第一个合同期内应完成学历提升,提升至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要求均为赤足裸身高,详见《岗位表》(附件1);
10.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条件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不能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入加分,加分统一在笔试以后进行,即笔试成绩折算后加分。
1.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加2分,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证加1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曾荣获个人嘉奖的加1分,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加2分。
3.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加2分。
4.见义勇为人员加1分。
加分审查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行现场审查,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需现场审查加分手续的人员,需提交填写完毕的《正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和能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佐证材料参加加分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