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观山湖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扩充人员力量,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评、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录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112人(执勤岗位112人),具体招录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服役及工作期间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执勤岗位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五)执勤岗位:男性,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战斗员、通讯员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6周岁(含)以下、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含)以下、大队指挥中心建设特招人才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2周岁(含)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身高160cm以上,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以放宽;
(六)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②消防车驾驶(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予以优先录用;
③具有体育和文艺专业特长的,予以优先录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④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⑤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⑥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⑦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⑧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⑨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
四、招录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录信息通过“贵阳消防”微信公众号、贵阳市人力资源网、百姓关注App同步面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2日,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附件1),填写《观山湖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将电子档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247616434@qq.com、2508680662@qq.com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步定为2023年2月25-26日9:00~17:00(具体时间以“贵阳消防”微信公众号通知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地点为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①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纸质打印版)附件3;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个人征信报告;
⑤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