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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月13日—15日报名)

2021-10-13  |  来源: 黔西南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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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114013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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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及《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办发〔2017〕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黔西南州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文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政治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日常事务。

二、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公安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招聘事业人员5名,具体职位详见《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各级公安机关在职在岗的辅警、文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公安机关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2020年10月12日及以前入职);

5.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不良记录等情形的;

6.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10.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需回避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报所属单位政工部门,由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辅警、文员的报名初审工作。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黔西南州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原件3份并附电子版;

4)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

5)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黔西南州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原件1份(附件3);

2.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黔西南州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填写各类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由他人代报名的(代报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按手印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3.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对本单位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报州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10月18日在“黔西南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和“黔西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费,由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9日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报名费转至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240 909 010 920 008 4247

行:工行兴义市城区支行

请务必备注款项来源:XXX(考生姓名)报考州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费。

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交款成功后,请在24小时内将交款凭证复印件交本单位政工部门。

报名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退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黔西南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和“黔西南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4.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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