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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枧坝镇卫生院中医医师招聘简章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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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绥阳县枧坝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医医师1名,拟招聘的人员不纳入卫生院正式编制,是卫生院临聘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中医医师1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遵守工作作风纪律规定。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退伍军人录取时优先)。

3.无吸毒史,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09月04日至09月09日。
  2.报名地点:枧坝镇卫生院院办公室(行政楼三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填写报名表,填写个人简历,须带本人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三张到招聘单位报名。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等,对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责任自负。
四、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主要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及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统一在绥阳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绥阳县枧坝镇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七、试用期

拟聘人员在招聘相应岗位上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工资待遇

按绥阳县卫生健康局及相关文件执行。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咨询电话:0851-26178188(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26178005(镇纪委)

           0851-26363299(县卫计局)

十、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绥阳县卫计局处理。               

绥阳县枧坝镇卫生院招聘办公室

                           2019年09月03日


附件:绥阳县枧坝镇卫生院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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