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我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我院2025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结果详见附件1《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
联系电话:0851-84850872、0851-84850238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1)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大道34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需填写《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1份,并签字确认;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或研究方向证明;
(5)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6)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5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7)报考须具备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养老保险)、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8)报考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拟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规培基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考察环节提供规培结业成绩合格证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规培证书,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9)报考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附件4),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11)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承诺书(附件5);
(12)已离职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或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13)放宽年龄人员须提供与符合放宽条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相关材料。
(1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以上材料资格复审环节均收取复印件,查阅原件,原件资格复审结束当场退回本人,不做保管,请自行保管好原件材料。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和短信通知后1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851-84850872
0851-84850238;
监督电话:0851-84841661
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7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