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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黔东南从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5人

2020-12-15  |  来源: 从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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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妇幼保健多层次的需求。结合我院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健局的统筹领导下由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严格按照“三公开”制度执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具体招聘职位详见《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从江县人民政府网、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等各大网络招聘网站及公示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作全日制要求。

4.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5.报考相应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岗位要求最基本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职在编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邮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9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从江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办公室(銮里大道旁)。

4.现场报名要求:

1)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2)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4)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以及近期免冠1英寸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5)需提供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盖章证明并附出具证明人手写签名及电话号码;

6)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具体岗位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要求为准;

7)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和《报名表》,确定报考岗位。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电邮报名:报名人员于2020年12月19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统一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1英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及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发至邮箱cjxfy6411878@163.com。

6.报名费:每人100元人民币,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现场报名的考生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当场初审报名资料后现场收费,电邮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初审报名资料后邮件通知缴费,缴费方式为微信缴费,具体以《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备案制招聘电邮报名缴费说明》(附件4)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审查工作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资格审查在报名阶段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岗位要求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已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发放证书的,须提供认证机构的有效证明)。

2.复审: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复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需提供毕业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1份(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进行一轮依次递补。

3.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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