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镇远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一院两区”科室设置所急需人才及建成三乙医院储备人才,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2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情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 不符合本《实施方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 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镇远县人民医院宣传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3. 报名地点:镇远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室(芽溪新院区门诊五楼)。
4. 报名要求: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
(2)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以及近期免冠1英寸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
(5)需提供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盖章证明并附出具证明人手写签名及电话号码;
(6)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要求为准;
(7)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确定报考岗位,并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并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试
1.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报考工勤岗120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不受报名人数限制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4)报名结束后,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2.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具体见镇远县人民医院宣传微信公众号。
(2)笔试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镇远县人民医院宣传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3. 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镇远县人民医院宣传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导致延误考试。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镇远县人民医院确定。
4. 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50%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50%。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四)体检
1. 体检人员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2. 开展体检
体检工作由镇远县人民医院组织,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由相关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五、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过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人事科报到,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录用资格。
六、福利待遇
参照《镇远县人民医院聘用职工工资福利调整实施方案》镇医党通〔2023〕31号文件标准执行。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镇远县人民医院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5-5722721(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5-5893095(镇远县人民医院行风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