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乡愁分院工作需求,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医师)2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见附表。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0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02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2月02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况(具备其中1条)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及身体条件的人员;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01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04日(09:00—12:00 14:30—17: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清镇市乡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安置区D区)
5.联系电话:0851—82621029
6.报名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1份及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测试
1.测试方式:采取试岗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试岗成绩(百分制)占 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综合成绩=试岗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根据试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不高于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综合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2.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清镇市乡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查,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聘前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乡愁分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录用
1.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用的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递补。
四、本次招聘由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乡愁分院负责解释。
附件1: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乡愁分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