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岑巩县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结合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2024年11月21日-22日分别到遵义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2025届毕业生冬季校园招聘会进行现场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0:00--12:00
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体育馆(靠北门)
2.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9:30-12:00
地点: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贵阳市北京路4号)广场
3.要求: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及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4)报考护理专业的需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03岗位,2025年毕业的,提供承诺书,2025年6月30日前如未取得成绩合格证的,则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组织实施。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3:00——17:00);
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
(2)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3:00-17:00);
地点: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贵阳市北京路4号)广场
本次招聘共设遵义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两个考点。前一考点已招聘的岗位在下一考点将不再开展招聘,如未招满人数,将适时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dncg.gov.cn/)公示后续招聘计划。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成绩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dncg.gov.cn/)进行公示。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三)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方案》规定,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由具体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dncg.gov.cn/)进行公示。
(四)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标准。
体检工作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岑巩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7.截止2025年6月30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的;
六、聘用审批
经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dnc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在本次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未在规定时限按承诺书提供护理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的)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招聘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福利待遇
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评、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其他待遇参照各招聘用人单位现有规定标准执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781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
18308568262(聂老师: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15329937235(梅老师: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8084550723(陈老师:纪检监察办工作人员)。
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附件1: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