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根据医院工作需求,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编制)护理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安顺市平坝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医院分院(安顺市平坝区中医院)2024年上半年护理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予公布实施。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合同制(非编制)护士25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学历及专业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专业:护理专业或护理学专业(不包括助产专业)。
3、资格:护士及以上职称,持有护士执业证、资格证、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较好的仪表气质,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对工作积极认真,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3、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学历为大专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7日及以前出生)、27周岁以下(1997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7日及以前出生)、29周岁以下(1995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历及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并符合我院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9.在其他单位工作因违反操作规程被开除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平坝区中医院门诊楼三楼人事科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平坝区中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A4 纸张复印)。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案。
(四)报名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费:每人¥50元。
五、考试和成绩计算
考试分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分别为笔试60%;面试40%。
(一)笔试:理论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护理三基知识”(考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B铅笔和黑色中性笔)。
(二)面试:结构化面试。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依据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 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计算: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录取笔试成绩高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
地点:安顺市平坝区实验小学。
(五)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敬请随时关注安顺市平坝区中医院公众号。
六、体检
(一)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相关标准及根据医院职业暴露防护要求规定执行(因医院执业的特殊性,在体检时将安排相关传染性项目检测)。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如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顺市平坝区中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安顺市平坝区中医院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际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通过体检及公示合格人员,进入试用环节,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按医院相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合格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院护理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招聘简章》由安顺市平坝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医院分院(安顺市平坝区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4226449
安顺市平坝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医院分院
(安顺市平坝区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