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毕节市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部署,进一步夯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及资格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3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7日上午9:00—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JPG;照片大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提交(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
2.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特别提醒
(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需点击“确认提交”键提交报名申请;
(2)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之前将不可再作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
(3)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5)报考人员须在系统中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
每位报考人员均需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扫描件(报考岗位要求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2024年度毕业生应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成功后,审核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
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2024年4月13日下午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2)网上缴费确认
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7日上午9:00—2024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在“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③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01岗至05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06岗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导致未能参加笔试的,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01岗至05岗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06岗面试以驾驶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均由考官组现场评分,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总成绩查询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由医院具体负责实施,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和录用
1.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被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到岗试用两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2024年度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供岗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进入试用期的,解除劳动合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递补
在上述条款(四)、(五)、(六)任一环节中因放弃、不合格或相关证书无法按时提交导致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递补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递补的对象,按程序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政审程序。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招考未尽事宜由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二)本次招考工作所有通知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按时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招聘公告》解释权属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857-8294040(医院组织人事科)
0857-8221314(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指导:0857-8216868(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857-8294007(医院案件审理室)
0857-8229799(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857-8254332(毕节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