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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沙县中心血库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2024-03-06  |  来源: 金沙县中心血库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沙县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试行)》(金卫健通﹝2021﹞65号)和《金沙县卫生健康系统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保证采供血工作的正常运行,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金沙县中心血库2024年2月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 近 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护士2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3月11日及以前出生—1988年3月1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详见附件2)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工资待遇

(一)工资按照金沙县中心血库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保险按照金沙县中心血库标准进行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七、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2月29日——3月8日在健康金沙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金沙县中心血库办公室(金沙县鼓场街道河滨路龙井巷4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个人简历1份;

(四)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2.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

八、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工作能力。

(二)面试时间:2024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抽签及面试,8:30以后及未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员不得入场。

(三)面试地点:金沙县中心血库一楼会议室。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结果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招聘岗位空缺的,可顺延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有关事宜电话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到金沙县中心血库办公室审核。

十一、公示

(一)经报名、面试、体检合格、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后由金沙县中心血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执行。

(二)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对招聘工作的监督,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金沙县中心血库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金沙县中心血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13984799575

 

金沙县中心血库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63M0lHHOkLVkXq-Izzyzg

附件: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职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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