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相关岗位编外人员26名,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02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03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自主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安心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药师、医学影像技术师、护理师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参加2023年度执业医师、药师、医学影像师、护理师及以上资格考试分数达到合格者,未取得证书人员凭考试分数合格证明报名。
(七)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望谟县卫健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04报名及资格初审、开考比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 2月 27日(共2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确认证件真实、齐全、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开考比例要求
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笔试分数需在60分以上才可以进入面试环节。具体由医院招聘小组研究决定。
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执业证等复印件各1份(并携带原件现场审核),《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扫二维码下载并按模板格式填写,填写不规范的不予报名。)及近期免冠蓝底小2寸照片电子版。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的毕业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毕业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辅修专业不能作为《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中“专业要求”报名;
(3)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的照片及填报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若提交的报名材料未通过审核,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7)应聘人员须在“工作经历”栏填写毕业当月至报名之日的所有工作经历或情况;
(8)应聘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9)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中的各项要求,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05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形式
临床医生、护理、助产、药学、行政管理人员、康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持有执业医师、药师(西药)、医学影像技术师资格证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面试比例。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笔试科目:
(1)专业技术岗职位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2)管理岗职位笔试科目:技能测试;
笔试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
2.面试:各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特殊情况由院招聘小组研究决定。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医院在微信公众号发送的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工作。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进行笔试的职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查询
所有考试成绩在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06成绩查询
取得执业医师、药师(西药)、医学影像技术师及以上资格证者直接进入面试,不用参加笔试考试。
07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可顺延递补。
3.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组织考察。
1.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望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不予聘用。
3.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可顺延递补。
4.考察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法院出具的征信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08招聘审批
(一)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望妇幼字〔2023〕48号,关于印发《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临聘及见习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劳动纪律。
(2)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并查有实据的。
(3)试用期满经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2.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合同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且未书面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09工资及福利待遇
所有人员试用和转正后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临聘及见习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一)试用期间给予试用期工资;
(二)试用期结束后缴纳三险,给予基本工资+绩效;
10有关说明
(一)在望谟县妇幼保健院班子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做好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望谟县妇幼保健院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9—4610220 。
(三)招聘方式。按照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实际工作需求,分批次完成。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苏老师 0859-4610220
邮箱:1435704349qq.com
地址: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小组研究确定。
望谟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2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sxmWkef8fyKWdF9P5-e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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