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各类院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在毕业生见习过程中,针对个人情况,结合医院实际,从职业规划、个人定位、技能培养等多方面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辅导教育,帮助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明确自身价值,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奠定良好而坚实的基础。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招收见习(临聘)人员4名,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评结合、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不限户籍,学历符合接收职位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五官端正,诚实守信,形象气质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四)需立即到岗工作。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曾在我院工作因各种原因被辞退或辞职人员,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不符合接收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不符合接收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接收的人员。
(八)一周内不能到岗工作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公告时间:2023年 12月11日。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双凤镇太阳庙公交站斜对面盘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门诊楼5楼),联系电话:0858-3220968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现场填写)、简历、相关资格证明、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
人事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技能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核方法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
1.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各环节均需凭身份证方能参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最后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成绩相加的结果为该生综合成绩,按照最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条件,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一名进入体检环节。
3.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范围:报考职位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侧重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政治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专业能力等进行测试。
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最后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待定。
6.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取政审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不予接收。
五、待遇
1.见习协议年限:见习期半年为一个周期,见习协议实行半年一签,见习期满可终止见习,也可以续签下一个周期,最长不超过3个周期。见习期表现优秀者可根据我院《盘州市中医医院招收见习(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转为编外人员。
2.工资待遇:见习期基本工资2200元/月。
3.保险:因见习(临聘)人员不属于正式招聘职工,医院不予购买社会保险,为体现医院的人性化管理,保障见习(临聘)人员的相关权益,医院在见习期间为其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4.考勤管理: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5.安全管理:见习(临聘)人员在我院见习期间严格遵守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对个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负责。
6.见习(临聘)人员在我院见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见习期不能胜任工作、态度消极、作风散漫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形的,医院给予解除见习资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个人责任。
六、有关事项
(一)所有考生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面试、政审及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信息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58–3220968
盘州市中医医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