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医生数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医院管理,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能够在医院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7月0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专业及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息烽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人力资源部)或通过邮箱(361983518@qq.com)投递简历均可,如通过邮箱报名,邮件标题名称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在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提供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以上资料均需与原件相符。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才具有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面试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进入面试环节,医院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织面试直至招满为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成绩在我院党务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
七、体检
医院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八、政审
由政工科对上述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九、本次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息烽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1-87721965。
息烽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