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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纳雍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38人

2023-09-05  |  来源: 纳雍县人民政府

为实现医共体分院人事招聘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医共体分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科室人员结构,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共体分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面向社会发布《纳雍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共体分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纳雍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共体分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服务医院建设,服从医院组织管理。

(五)临床岗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无规定职业禁忌情形。

(七)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表》相关要求,准备资料

(八)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至2023年9月1日仍在读的学生或还在规培期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纳雍县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纳雍县利园街道马家营社区纳雍县中医医院新院区13楼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857-2191661)

(三)报名要求

1.自行下载附件2《纳雍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共体分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电脑打印后在“考生签字”处签名,“照片”处贴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

2.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委托人写委托书并手工签名按手印,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等情形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现场缴费:每位考生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提供附件1备注栏所需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纳雍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五、考试及聘用

(一)面试与实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推荐任何相关书籍、不举办任何培训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官网、纳雍县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

1.每个考场设置面试人数上限50人,报考同一职位人数大于考场设置人数时,采取多考场面试,院长上按考生报名序号确定面试考场。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实操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名次与职位计划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实操人员。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实操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实操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3.对报考人数小于招考职位计划数的,调整招考计划数为实际报考人数。

4.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以实操成绩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实操成绩出现并列时,另抽取实操项目进行测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5.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面试、实操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取消进入下一步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空缺岗位不作顺延递补。

(三)聘用

经面试、实操、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医共体分院考核、医共体总院考察合格,由医共体分院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考察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五)工作要求

1.面试、实操、体检等所有公示均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纳雍县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上进行,公示期间无问题反映的,进入下一环节;查实有问题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试全过程接受纪委和社会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7-2190697。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聘用后按照各医共体分院编制外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纳雍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

2023年9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309/t20230905_82319194.html

附件:

附件1纳雍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共体分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纳雍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共体分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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