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年度进人计划,经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并报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黔西南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事业人员2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好本次考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考聘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黔西南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聘事业人员2名(州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职位详见《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
1.黔西南州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在编在岗。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
3.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4.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主治(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3.截至2023年8月8日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具有县级及以上医保局或医保中心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含抽借调、跟班学习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
8.报考职位专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
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1)考生报考时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在专业要求所列专业范围内;
(2)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的以专业名称为准;若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的,只要其中一个与考聘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可以报名;
(3)如所学专业为旧专业,且在《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所对应的新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
9.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无违法犯罪记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若报考者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本人须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后方可报考;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要求,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6.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按《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存在回避情形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