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2023年7月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8.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须提供合格证原件,如为2023年毕业的规培生且未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可在报名时提供规培证明或合格证明,并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10.万里社区中心慢病科医师职位说明:定向在目前医院托管的万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吸毒史的。
6.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7.报名时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1日
8:30——11:00 14:30——17:00
3.报名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会议室(万里路蔺家坡医院门诊部六楼)。
4.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及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
(4)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5.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7.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即报即审,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说明: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岗位:
(1)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岗位(岗位代码1和6):结合招聘岗位报名情况,若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3:1以内(含3:1)的,则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不组织笔试;比例超过3:1的岗位则需参加笔试。
(2)岗位代码7至10的职位:均组织笔试。
3.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
(1)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组织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围绕意识形态、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未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总成绩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下一环节选聘资格。所空缺岗位根据医院需要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时将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岗位根据医院需要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所空缺岗位根据医院需要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若有空缺岗位可根据医院需要进行递补工作。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医院报到,无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在招聘过程中,相关人员如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考生应随时关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网站”,保持电话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通讯不畅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等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简章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红花岗区人民医院人事科0851-2822026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纪委综合办0851-28259643。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zyshhgqrmyy.cn/edu_continue/2023/NbW6zn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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